为了有效提高我院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学院受灾师生员工教学活动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院校舍倒塌、学院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依据各工作职责成立学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小组:教育宣传组、事故处理组、后勤保障组3个专项小组,明确各组职责与人员分工,确保指令传达与执行高效衔接。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院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五、组织管理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院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院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院各二级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院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院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院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 灾害预警期间及灾害发生时,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学院领导、中层干部、保卫处人员轮流担任,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需标注具体号码)并向全校公示,确保信息随时互通;
2. 严格执行“首报-续报-终报”制度:灾害发生后10分钟内,首报人(如现场教师、值班人员)向学院应急工作小组报告灾害类型、大致情况;30分钟内提交续报,补充灾害影响范围、师生伤亡及财产损失初步数据;灾害处置结束后2小时内提交终报,说明处置结果与后续
安排;3. 严禁隐瞒、缓报、谎报灾害信息,严禁授意他人篡改或隐瞒灾害情况,对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启动问责程序;
4. 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在学院公众号、公告栏公布举报电话与邮箱,鼓励师生举报灾害隐患或部门失职行为;对实名举报的,及时反馈核查结果与处理意见,并为举报人保密。
八、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灾害类型与影响程度,启动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应急响应,统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以“生命至上、快速高效”为原则开展处置,具体流程如下:
1. 应急工作小组接到灾害报告后,立即通过校园广播、班级群、应急警报等方式发布紧急撤离或集中信号,明确信号类型(如连续短音警报为撤离信号、长音警报为集中信号);
2. 立即停止所有教学、科研、活动,在场教师第一时间承担救援与疏导职责:上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路线撤离至集中点,辅导员立即到对应班级或宿舍清点人数,确保无学生遗漏;所有教职工撤离前需确认负责区域无滞留人员,方可最后
撤离;3. 疏散过程中,教师需引导学生保持秩序,避免拥挤、踩踏;若地震、火灾导致安全通道堵塞,立即组织学生转移至相对安全区域(如承重墙根、无窗户房间),稳定学生情绪并通过手机、应急对讲机等寻求救援;
4. 学生撤离时需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行李等物品,听从教师指挥,优先帮助弱小、患病同学;到达集中点后,由辅导员或班长快速清点人数,并将结果上报应急工作小组;
5. 门卫接到撤离信号后,立即打开所有校门(含应急通道门),清除门口障碍物;保卫处人员快速检查各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对堵塞通道及时清理,确保疏散路线无阻碍;
6. 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立即拨打119、110报警(说明学院地址、火灾位置、燃烧物类型),同时报告学院应急工作小组;校领导立即指令后勤处切断火灾区域电源、燃气,避免灾害扩大;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需大声呼救并敲击房门提醒周边师生,同时完成报警与报告流程;
7. 若发生漏水(如水管爆裂、屋顶渗水)危及学生安全,后勤处人员立即切断对应水源(消防水源除外),同时用沙袋、防水布等封堵漏水点,防止水流扩散至宿舍、教室;
8. 报警后,校领导立即赶赴灾害现场指挥,各专项小组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教育宣传组:第一时间通知各部门启动应急职责,向教育局汇报灾害情况,协调110、120、消防等部门到场支援,同时通过校园公众号向师生家长发布灾害进展与安全提示,避免谣言
传播;事故处理组:引导师生有序撤离至安全集中点,安抚学生情绪,防止人员走失;对受伤师生,立即使用应急医疗箱开展初步救护(如止血、包扎),并联系120送往就近医院;组织人员对尚未脱险的师生展开营救(如使用救援绳、灭火器等工具),必要时配合专业救援队伍
行动;后勤保障组:快速调配应急物资(如饮用水、食品、毛毯、急救药品、手电筒)送往集中点,保障师生基本生活需求;协调车辆用于转运受伤人员或物资,确保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9. 除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对人为引发的灾害(如违规用电导致火灾),保卫处需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查明灾害原因;
10. 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部门配合开展善后工作:学生处负责安抚受灾师生情绪,提供心理疏导;后勤处负责校舍、设施修复,尽快恢复校园供水、供电;教务处负责调整教学计划,保障教学秩序尽快恢复;财务处负责统计灾害损失,对接保险机构办理理赔。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院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