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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    

   2、易燃易爆岗位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确实要动用明火时,要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  

    3、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装置要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防火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未整改前要有临时防护设施。  

4、岗位工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火灾发生。  

    5、岗位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本岗位上的灭火应急预案,一日发生火灾,迅速按照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灭火。  

     6、易燃易爆场地的场地要清洁,设备无渗漏,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  

7、易燃易爆部位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8、易燃易爆工作间要有、、严禁烟火Ⅳ标志。电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静电和通风设施。  

    9、工作间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定量领取,不得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0、易燃易爆部位要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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